毕业申请规则
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开放大学餐旅学院在线学习平台学历教育学生。
第二条 申请条件与要求
1.学籍有效期内的学生。
2.学生按照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学习,并取得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分。
3.达到本专业最低学习年限要求。
4.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。
5.应予以开除学籍或处在留校察看处分期间的学生不能毕业。
6.已按学校要求足额缴纳学费。
7.已经进行毕业生图像采集。
第三条 审核要求与流程
1.北京开放大学每学期进行一次毕业审核。
2.学生通过北京开放大学餐旅学院在线学习平台提出毕业申请,并按要求填写《北京开放大学毕业生登记表》(提交毕业申请后自行打印签字)并递交相关材料到学院。
3.须按学校教务处安排,参加教育部指定标准统一进行电子图像信息采集。
4.教务管理人员审核学生毕业资格,打印并颁发毕业证书。
5.教务处在教育部进行学历电子注册、建立毕业生档案等。
第四条 学生可通过北京开放大学餐旅学院在线学习平台查看审核最终结果,学校不再以其他形式公布审核名单。
第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第六条 本办法由北京开放大学负责解释。
010-821923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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